你们有捡到遗失物过吗?小编之前在电影院打工,捡过最扯的东西是一袋尿跟一把头发。 (放心,没人回来领。) 不过今天要跟你们分享的是,有人捡到皮夹送到警局,结果居然反被告侵占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?
示意图非当事人,翻摄自网路。
之前有网友在脸书社团《芦竹南崁资讯大小事分享团》发文,表示自己的弟弟在烧烤店打工,捡到一个皮夹,拿去警局备案之后清点金额是2万元。结果被失主提告侵占,让他疑惑这个行为不是拾金不昧吗?怎么会被失主以金额短少的名义提告呢?
翻摄自脸书《芦竹南崁资讯大小事分享团》,下同。
还在文末补充「南崁明明就很好,为什么会这样?谁能告诉我!皮包主人无法证明有多少 (坚持提告) 」。底下网友纷纷在留言处护航「好人别做太多」、「这和部分车祸同理,有些去帮忙的还变事主了啊!」不过没想到风向随后180度大转变。
孙姓失主后来也在同一社团发文,表示发这篇文章的网友说法非常片面,没有提到失主有提供监视器画面还有相关证据。失主提到,自己的钱包里面原本装有7万块钱,不过遗失之后他没有马上发现,直到半夜接到警局电话去认领钱包,才发现里面的钱少了5万。调阅监视器才发现钱包一开始被工读生捡到,工读生随后交给店长,店长把钱包放到自己的工作口袋后,等到凌晨打烊才到警局报案。另外,摄影机也有拍摄到他们打开钱包的画面。
孙姓失主也有提供店内的监视器,以及他提领现金的监视器画面、单据给警方,原本失主觉得如果对方愿意归还的话就不提告。不过警方表示,需要提出告诉才能侦办,所以他才会决定提告。另外,捡到钱的工读生一开始在警局供称「捡到一个很厚的钱包」不过后来面对检察官提问,却记不清楚钱包的颜色跟款式,还称钱包「没有很鼓」跟在警局的说法不相符。整起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,孙姓失主表示,自己跟妻子是秉持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,也会坚持提出测谎,虽然目前不确定案件结果会如何,不过也因为这件事,学会勇敢为自己发声,已经成为孩子的榜样。
示意图非当事人,翻摄自网路。
不过网友们看完失主的文之后仍然觉得疑点重重「我不觉得有人捡到7万会只拿5万,然后把剩下的2万拿去备案……要拿就全拿,只拿一部分然后备案是在玩推理游戏还是找自己麻烦勒?」、「简单的说,要如何证明曾经有7万在里头?」、「觉得双方都有理,钱包放进口袋又走到无监视器的地方,要说合理也合理,工作中一定会四处移动;但被拍到确认金额后又放入口袋再走到无监视器的地方,说可疑也可疑。」
翻摄自脸书《芦竹南崁资讯大小事分享团》,下同。
总之大家以后如果在路上看到遗失物,最安全的方法可能就是直接报警等警察来捡了。
感觉已经变罗生门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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